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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和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2024年10月21日 / 来源:科研处(社会科学处、科学技术处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) / 责任编辑:黄敏 / 作者:科研处 / 点击:

校内各二级部门:

为给我市青年社科研究者搭建平台,鼓励开展学术研究,推进学术创新,推出高水平成果,根据《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》及相关规定,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和培育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学科范围

本次项目申报范围所涉学科,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分类执行。

二、申请人条件

1.申请人所在单位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。

2.凡符合博士项目申请条件的,只能申请博士项目,不符合博士项目申请条件的,可申请培育项目。

3.凡申请人主持过(含在研)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,不得申请。

4.申请博士项目或培育项目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1.项目申请人 “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”中(重庆市社科联网站界面的https://www.cqskl.com/ch/index.html“规划项目管理系统”点击进入)注册后(之前已注册的可直接进入),在博士项目、培育项目相应栏目中,按照提示内容进行填写、上传和提交。

新注册账号,科研处将在工作日的下午4点统一审核通过。

2.申请项目经学校科研处按照要求网上审核后提交重庆市社科联审核,请申报人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。

3. 关于经费预算的说明:以上两类项目经费总额均按0.5万元进行预算,最终资助经费以社科联立项通知书为准。其中间接经费为40%,直接经费为60%。

四、申报时间

申请人提交的截止时间:2024年11月18日17:00。

逾期系统将关闭,请大家注意系统关闭时间。为避免系统拥堵,请大家尽早提交。

联系电话:62769030;电子邮箱: ctbukyc @126.com 。

附件:2024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和培育项目申报说明

科研处

2024年10月21日

附件

2024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和培育项目申报说明

一、申请人资格条件

1.遵纪守法,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。

2.系市委党校、重庆社科院、市级有关单位,各高等院校(含部队院校)、各社科研究机构等单位的在岗职工,同前述单位具有聘用关系者也可申报。

3.作为负责人(主持人)只能申报1个项目,且不能参加其他项目申请,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。

4.申报博士项目的负责人(主持人)须已获博士学位,且获得时间在2022年1月1日(含)之后。

申报培育项目的负责人(主持人)年龄不超过39周岁(1985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),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(或硕士学位及以上),且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。

二、相关要求

1.选题应具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。

2.自主选题申报,也可对已通过答辩、有较好研究基础的博士论文进行深化研究,但不得用博士论文原题申报。

3.不得以与已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(部)级项目立项资助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。

4.预期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。

5.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。

三、项目立项

符合申请条件的,经专家评审,市社科联批准,获得立项,并资助一定的研究经费。

四、项目结项

按照《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》办理结项。

1.立项之后研究期限内,其相关或相近选题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,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,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立项资助的,可免于鉴定结项。

2.不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,须公开发表3篇(项目负责人至少有1篇为第一作者)与其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(须有成果标识且排名第一),审核合格后办理结项。

关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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